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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江西宜丰县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县建设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03/06 14:22 



宜丰官山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



宜丰丰产毛竹林



丰富的竹产品展示

   江西宜丰县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县建设项目

  项目综述:

  1)项目背景

  宜丰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是中国竹子之乡和中国猕猴桃之乡,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和国家森林生态效益建设试点县,全县总面积1935平方公里,人口28万,辖16个乡镇场,全县有林地面积20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05万立方米,活立竹蓄积量1.2亿根,其中,活立竹蓄积量占全省第1位,全国第3位。森林覆盖率为64.6%。宜丰因“气候适宜,物阜民丰”而得名,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故里,这里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但在上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由于林业粗放经营生产,致使森林的生态效益逐渐减弱,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灾防灾的能力大为削弱。山体滑坡、泥石流及山洪暴发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同时,由于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渐趋恶化。这些,赖国根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暗下决心一定要保护好森林资源,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在县四套班子联席会上果断提出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充分讨论后,班子成员形成生态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的共识。赖国根还提出抓生态建设和抓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经济发展快是政绩,生态建设好也是政绩,从而把生态建设作为县、乡、村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一级带着一级抓、一年更比一年力度大。

  2)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实现生态强县目标。

  3)项目运作:

  赖国根在担任县人民政府县长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思考,认为生态建设要与林业资源保护同步进行,2005年,就对黄岗、石花尖、车上、同安、潭山、天宝、双峰等主要林区乡镇(场)实施天然阔叶林禁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06年1月4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精神,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树)和保护古树名木的通知》,制定了《关于保护天然阔叶林木资源的暂行规定》,全面实行“三禁伐、两限伐”政策,即禁伐天然阔叶林、公益林和保护区、风景区、公路沿线的林木,限伐针叶林、毛竹林。首先,全面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县共区划国家公益林42.02万亩,省级公益林27.98万亩,合计70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4.7%。生态公益林面积列全市第一,全省前茅。其次,严格禁伐天然阔叶林。广泛宣传禁伐天然阔叶林政策,加大对砍伐天然阔叶林的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2006年2月13日,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召开了集中逮捕(拘留)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嫌疑人大会,集中逮捕(拘留)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涉嫌滥伐林木(阔叶树)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樟树)罪。专门为保护森林资源召开集中逮捕(拘留)大会,在宜丰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第三,开展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宜丰县委、县政府历年来对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十分重视,2006年8月1日至9月10日,对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共下达关闭企业告知书35份,关闭以阔叶林为主要原料的木竹加工企业29家,规范了木竹加工企业管理。第四,积极抓好林地管理工作。采取过硬措施,严禁在公路、河道两旁开挖使用林地,严格控制修建集材道和运材道,对资源性开发实行县政府和部门联审制度,制定下发了《征占用林地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对违规用地单位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项目结果: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宜丰县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江西省宜丰县县委书记赖国根抓生态县建设的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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