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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益事业呼唤激励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01/19 15:48  科技日报

  中外企业家出资百万再评生态奖

  “截至2005年,我国共有民间环保组织2768家,大多资金困难,工作条件艰苦。希望我们这个奖能在精神层面和经济上给他们一些支持。”11月30日,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副会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石在第二届SEE•TNC生态奖启动仪式上如是说。

  据悉,由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发起的SEE生态奖是中国内地首个民间团体设立的环保奖项,今年新吸收了总部设在美国、有着60年历史的大自然保护协会的参与,旨在使该奖项更具国际化。SEE除了“看”(看得更深、更远)的意思外,还是社会、企业家、生态三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的组合,旨在倡导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王石说,100万元的总奖金和各种评选费用,将由两个主办方共同出资。

  和国内绝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相比,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日子算是很好过的。协会2004年6月5日成立,由中国内地及台湾地区近百位知名企业家组成。两年多来,累计募集资金2500余万元,投入环境治理1500余万元,带动国际组织和政府资金投入1500余万元,有20多个项目在阿拉善和其他地区展开。

  “国家现有政策对企业参与环保等公益事业的激励力度还不够,这也是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得不到捐助的原因之一。”王石说的“政策”指的主要是税收。他告诉记者,企业如果有能力拿出1000万元做公益事业,一般要上33%的所得税,最高时要缴45%的税,也就是说,在该企业的能力范围内,最多只能把670万元投入到公益事业中。但在美国等许多国家,这1000万元是一分钱的税都不必上的。

  企业如此,个人也不例外。在启动仪式上,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常务理事张醒生说,他本人刚刚在山西省五台山捐助了一所爱心小学,“个人所得税一点儿也不能少缴。”

  其实国家并不是在税收上没有给公益事业捐赠行为以政策扶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也规定,纳税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这也就是说,超过资金数额还要缴税。“这样的力度显然还是不够。”张醒生说。

  王石坦言他每年都要去阿拉善几次,去过之后才发现,我们是被教育者。从当地农牧民那里,我们学到了很多。

  “我们中国民间企业家的爱心从来就不比国外企业家的少,即使在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努力做得更好。”说到这里时,王石有些激动。

  据介绍,本届SEE•TNC生态奖以和谐为主题,侧重表彰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实效,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视多方合作、协调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人际和谐的个人和机构。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20名,每名获奖者将分别获奖金人民币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此次还增设企业生态奖,以奖励注重生态保护、实践可持发展理念的企业,企业奖是一个重要的荣誉称号,只授奖牌,不发奖金。从现在到明年2月16日为申报时间,明年4月22日的世界地球日颁奖。 记者 罗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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