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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法庆农民利用法律武器和公众支持推动环保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03/24 09:46 



起诉行政职能部门



这是2004年6月28日恐吓海报



为保护环境遭报复,2004年6月22日家被烧毁

  申请人信息

  1.项目负责人姓名:陈法庆

  工作单位(或学校、社团)名称:

  2.联系人姓名:陈法庆

  联系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奉口村

  联系人邮政编码:311107

  申请/推荐项目说明

  3.领域(单选):

   沙尘暴及荒漠化研究与防治

   自然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

   本土文化多样性研究与保护

  - 环境教育与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4.申请/推荐主体(单选):

  - 个人

   机构,名称:

  5.项目名称:农民利用法律武器和公众支持推动环保事业

  6.项目综述:申请人居住地余杭区仁和镇的十一家石矿致使矿群附近万余居民在粉尘、噪声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余年,申请人在2002年六月十四日因石矿污染环境二十余年的违法行为将负有监管职责的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告上法庭,虽结果败诉,但引起上级有关部门重视,使当地二十余年的粉尘噪声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为解决一级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东苕溪的水污染问题,申请人于2003年8月12日以标题为《一级水源如此保护》的建议书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请求整治,同年2月12日,将负有监管职责的浙江省政府、省环保局告上法庭后败诉。

  2004年5月,申请人撰写标题《环境污染、法律无奈——关于请求对公益诉讼等立法立案审理的建议》。并以挂号函的方式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建议,刊2004年6月14日《中国环境报》。

  同时,为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申请人于2004年5月10日出资一万元人民币,5月28日,出资四万元人民币,2005年1月6日,出资五万元人民币,分别在杭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刊登内容“善待环境就使善待自己——农民陈法庆”的公益广告,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7.项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县乡

  8. 项目开始的时间:

  2002 年 6月 14日

  9. 项目完成或预计完成的时间:

  年 月 日

  10. 项目目标

  改善当地环境污染状况,健全环保法规,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对环保的监督,维护公众的合法利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11. 目前已经取得的项目效果:

  因长达二十年粉尘、噪声污染,起诉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后引起社会与有关部门关注,使当地二十余年的粉尘、噪声污染得到明显改善。

  私人出资在杭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刊登的环保公益广告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五部门的建议受到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的关注,并于两会期间提交题为《尽快建立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使得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得到各方关注

  12. 开展项目的动力是什么?

  改善当地环境污染状况,健全环保法规,使有些环保问题不再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维护公众的合法利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13. 简要描述项目的成功之处?

  申请人为中国第一个举起法律武器及私人出资借助媒体力量解决环境问题的农民,这标志着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在进行环境保护、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意识的提高。同时,申请人就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当地环保部门的起诉虽最终未能胜诉,但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使当地的环境问题切实得到一定改善,并由此暴露出环保法规中的漏洞。由此,申请人对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五部门的建议受到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梁从诫委员于两会期间提交题为《尽快建立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使得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得到各方关注,大大推动了环保制度的进一步健全。

  申请人三次私人出资在多家媒体上刊登的环保公益广告也以一个农民的切身体会向公众提出了善待环境的倡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14. 介绍项目团队

  申请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奉口区的一个普通农民,本着维护周围群众利益的朴素思想,一直致力于环保公益事业,在有关环境污染的诉讼中虽遇到重重阻力和困难,甚至遭受人身和财查安全的侵害也从不放弃,坚持从寻求法律援助及提高公众意识这两个渠道来努力,力图从根本上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15. 项目资金来源及额度

  申请人在进行环保案件诉讼、环保公益广告宣传时均为自费,合约十多万人民币。

  16. 请将图片资料编号并作简短说明

  ①项目实施时利益受损者对申请者的恐吓海报

  ②项目实施时利益受损者对申请者房屋纵火后的惨状

  17. 依据评审的请三个原则,对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①实效性

  申请人因当地矿山造成的长达二十余年的粉尘、噪声问题对余航区环保局的起诉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重视,使当地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群附近万余群众找回了新鲜空气。同时,申请人作为农民借助法律武器及媒体力量解决环保问题的先趋者,他所做的事情也取得了不容忽视的社会效应,推动了环境立法的健全,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②献身与投入

  多年来不遗余力为解决当地的环境问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甚至对监管不利的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为更好的反映问题、提出更可行的解决措施,申请人花费大量精力调查、取证并研读有关方面的书籍。

  面对各方面的压力甚至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仍然矢志不渝,继续从事环保公益事业。

  申请人私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用于环报公益广告在媒体上的刊登。

  有关环保的诉讼案费用全为自理。

  ③可持续性

  该 项目具有持续的社会效应,它能够引发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进行环境保护方面意识的转变,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关键。同时,它也能引发全社会对环保法规进一步健全的关注,从而加快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质性进展。

  项目申请/推荐人声明:

  本人详细、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活动的规则,并保证以上所申报的资料完全属实,符合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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